Sunday, 12 December 2010

第二章:非一班


    2004年1月4日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晴天


      直到在百花中学的开学那天,我还是没能接受我转学了这个事实。

   7点钟的天空,依然黑漆漆一片。一阵阵凉风吹来,吸气,啊~~空气清新地真的好像可以多活几年命的感觉。

        “晴,回来时候记得帮我买鸭蛋。”婆婆的声音如雷贯耳,80岁依然中气十足,人在厨房,犹如站在我面前。

     “知道啦!”我用力回应一个,然后便踏步离开。

     我走了一段路,天还是黑。走在红泥路上,这种感觉还是很陌生,陌生地眼泪又想流下来了。


      黎明冉退了漆黑的天空后,我停下了脚步,再用力吸气,是花香味。我四周展望着,原来我来到了一片花海,就在山脚下,而我则站在山腰间。没有了光明,我根本不知道自己的周围有什么。


       这个地方,是那个地方吗?看着花海比以前更辽阔了,她现在应该过得很不错吧?
       
     我还在这片花海前发呆之际,背后传来了歌声:“久未放晴的天空,依旧留着你的笑容...”
     
    一个身穿校服的少年骑着单车在唱歌,从我身后出现然后擦肩而过。他发现了我,显然觉得很糗,大概是他以为没有人听到他在唱歌吧。

    “新学生吗?” 他问。

    “对。”

    “哦,那再见了。”极冷静地回应了我,便踏脚车远去。

    我有种摸不着头脑的感觉,怪人一个。


     我加快脚步,,第一天上学,一定一定要准时,这叫作第一印象。就像第一天上班那样,也是一定一定要准时。

     来到了学校面前,映入眼帘的是四层楼的橙色建筑物和约莫两百米平方的草场,里头的范围有很庞大的感觉,大概又是那些富家人捐献的吧。

    经过学校的大礼堂,隔壁有间小教室,里头的灯亮着,但是窗口却关闭,隐约间还听见有人在说话。

    在好奇心的驱使下,我决定靠过去探个究竟。

    “其实我想对你说很久了,只是、只是一直不敢说,我爱你。”

    “怎么这样?我以为你不会喜欢我。”

    两个男生站着黑板前真情告白,接着还来一个深情拥抱,我确定教室里是空无一人的,只有两个男的!两个男的!

   我没有歧视同性恋,可是皮肤就是要自己起疙瘩。 我可不想听到再肉麻的话,于是赶紧掉头走人,这里真是怪人一大堆。

   我继续走、走、走,上楼再上楼梯,我知道中三只有四班,当初校长说给我进第一班,却没告诉我第一班叫什么名和在哪里呀!

   是这里了对吧?最高层的尽头,门前还挂着了一个写着班级名字牌子,我当然要看看咯。

   “3Brilliant·非一班 ” 

   还附有华语翻译的名字,而且这翻译会不会有点过于滑稽了?

   打量四周,全木制的桌椅、没有被涂鸦过的墙壁和桌椅、手推式的玻璃窗,嗯,这所学校果然是才刚建好不久,一切都很崭新。

   “原来和你同班。” 居然巧遇今早骑单车的少年,他第一个和我搭话。

   我笑得有点勉强,他于是乎继续开口,“去找个空缺位吧。”

   放眼过去,我好像看到一个熟悉的人,我疾步走过去,“哈罗,你隔壁有人坐吗?”

   女生抬头看我,“刚好是空的。”

   我兴奋地放下书包坐下来,“那天谢谢你啊。”

   女生不解地转过头瞅着我,“你是谁呀?”

   “不记得我?那天跑进你花园,把bibby弄丢了。”

   “哦,唐婆婆的孙女,记得了。”

   “是你找回Bibby的吗?”

   “它几乎每次偷跑出来都来我的家门口一趟。”

   “原来你和Bibby是有交情的。”我恍然。

   “我妈妈很喜欢Bibby的,经常喂它吃东西。”

   “原来真正的原因是Bibby有两头家。”我更恍然大悟。

   她无言以对,只是给个笑容回应。

   “我还不知道你这个邻居兼邻座叫什么名字呢。”她问。

   于是,我说出自己经典的介绍词,“唐雨晴,唐老鸭的唐,雨天的雨,晴天的晴,意思是指雨后天晴。你呢?”

   “ 黑少愉。黑色的黑,少爷的少,愉快的愉。”

   “黑少愉...哇,这名字好酷呢。” 我真的觉得这名字是非一般的名字。就像出现在言情小说,那种扮演着刚中带柔的女刺客。少愉,少有愉悦,就像一个杀人魔刺客,深藏着高深莫测的武功,但是骨子是个渴望被人疼爱的柔弱女人。

    回魂吧,离题了。

   “酷吧?我爸爸的杰作咯。这可是要背负一辈子的名字呀。”

    原来,那么她名字应该是因为黑爸爸看太多武侠片而得来的。当然我和她没有可以熟络到问她名字的由来。

    片刻,一位身材魁梧的印度男老师手持英文课本走进班了,尾随着老师的,还有两个战战兢兢的男生。我记得他们,是那对真情告白的娘娘腔。

   班长喊了一句"stand up, good morning sir.",同学们也很规律地向老师请安然后便坐下了。

    那两个男生在我们请安时,经过了我的身边,往我们后面的两个空缺位坐下了。

    他们发现了我的视线就是一直望着他们,于是其中一个身形较瘦的说话了,一开口就是很没有内涵的家伙,“你什么事啦?我不认识你的哦,神经。” 那两个神经的字还要加上了不屑的语气轻轻吐出。

     我有股说不出的委屈和生气交集着,转回头来没有打算和他搭话,反而去问我身旁的黑少愉,“后面那两个骑呢怪是谁?”


   “他们哦,他们的确是怪咖,不必客气,叫他们郦小姐和夏少爷就可以了。”

   少愉的声量没有刻意调小,所以后座的两位是绝对可以清楚听见。

   “如果我们是怪咖,那你是火星人了,黑珍珠。” 这次是戴眼镜的开口。

   少愉显然听到‘黑珍珠’这名字脸色转黑,生气地眼神足以秒杀人了。
     
   其实黑珍珠这名字真的取得还不错,至少比他往后给我冠上的花名好多了。

   “夏少爷,你的话很多。” 少愉转过头,细小的声量中依然能听见怒意。

    他脸色开始不悦,表情开始有点大了,“我不叫夏少爷,我是夏邵文。”

    看着这有趣的画面,我按捺不住我想笑的那颗心。

    “ 另外一个叫郦小姐,因为他是那个。” 少愉向我比了个娘娘腔的手势。

    “我才不是,反而黑珍珠是举重高手耶。” 郦小姐反驳了。

    所以,我还是停止不了想笑的感觉。

   “旁边的那个是夏少爷,郦小姐的情人。他也是有点那个。”

    话毕,夏少爷的表情立即骤变,发出一声,“啧。” 加上一个翻白眼。

   " hey,any things want to share with us?" 如猩猩般魁梧的老师走了过来,想必在我们陶醉着那些打趣的谈话时候,老师已经叫了我们几次。

   我们四人摇头,心跳加速了。

   " I say many times already, no mandarin in  English  lesson, please stand up."

   四个人一致地抬头看着老师,就希望老师是开玩笑还是放弃要我们罚站的念头。

   "I say stand up!"

   我们四个人放下手上的笔呀、书包呀、胶擦呀、拉一下裙摆然后站了起来。而全班约莫30个人的视线就是投向我们,一阵压迫感驱使而来。

   老师满意了,便离开了我们的位子,继续回到黑板前讲课。

   少愉紧皱眉头,悄悄往后斜睨他们轻声说着,“被你们害惨了。”

Wednesday, 1 December 2010

第一章:百花村

你再次响起,
我再次失落。
那一个荒谬既不现实的诺言,
叫我悲喜交集。
一首《分享》
让人哭中带笑。

     
       在整理房间的时候,收音机播着一首我久违没听到的歌曲。一首歌曲可以唤回种种回忆。有时候文字感动不了我,记忆唤不起我,但歌曲能,它有一种魔力,能把我遗忘的回忆,从歌曲中寻回。

      这一刻,我朝窗口望去,有一架纸飞机出现在窗外,我猜想应该是邻家小孩的纸飞机。

       我的心中,都曾经有过一架纸飞机,纸飞机就像我的幻想空间。

        盼望能像它飞向天空,承载自己,看看脚底下的城市,多渺小。

        盼望它能带自己到想去的地方,带自己去实现自己的梦想。

        年轻唯一的好处,就是能这样地狂想。
         
       当你10岁时候说你想做超人,人家会觉得你很可爱。
          
       当你30岁时候说你想做超人,人家会笑你神经病。

       年少轻狂的时期,都是大家最怀念的,想起时候心里会在发笑。曾几何时,我好像也拥有过这种开心。

       纸飞机飞到了极限,降落在地,打断我的思绪。我继续把橱柜里的东西搬进箱子,就这样我发了很多本日记。我是一个很爱写日记的女生,只是这个嗜好我戒了很久。

       日记本没有像经典的电影里面布满灰尘,只是有点发黄而已。

      翻开它,我犹如一个从失忆里康复的女孩,想起了自己的曾经。曾记何时开心的少年也有过不愉快的时候,因为彼此的幼稚、小气,造成了对彼此之间的伤害。

         故事的开始,就这样好了。
     
    在很久很久以前...汗阿,童话故事吗?


     ok,重头来过,这一次你要留心听,听一个爱情和一个友情的故事,一个关于雨天和晴天的故事。


嗯,开始了,日记第一页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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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        20031018日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晴天 


    扎马尾、蓝裙白衣、鼻梁架着眼镜的青春期。


    我的名字叫作唐雨晴,唐老鸭的唐,雨天的雨,晴天的晴,意思是指雨后天晴。老哥名字雨阳,但是我已经有4年没见过老哥了。中五毕业后,哥哥就径自到新加坡做工,除了家用寄回来之外,人根本没出现过。爸爸每次收到家用,都会用广东话骂老哥:


    “死衰仔。”爸爸说老哥不回家就是不孝。


    我扎着马尾的这个时候,是14岁,是别人说的叛逆期。但是我很乖,我的叛逆时期只是充满了那些粉红色幻想,做个少女本来应有的爱情梦幻。有时候觉得我实在过得太平凡了,我的生活总是重复着每件小事。


   在我埋怨着我的人生总是有规律地重复时候,我的人生展开了第一个转点。


      客厅。


      “我们要搬去和婆婆住。”爸爸说。


       “搬家?!” 脑里头想起了婆婆住的小村子,我就惊讶地叫了。


      我问了为什么,爸爸只说想回去小镇发展。

      在小镇发展,当时只有14岁的我,当然觉得这是个笑话,但是大人的事,我一向不过问。 


      但重点是我要转学,转去那个很闷骚的农村学校。至于搬家的理由,靠近工作地点,又可以免缴租金。


      我犹如晴天霹雳。


     还记得搬家的前两天,妈妈还不断地向邻居们投诉我哭哭啼啼地不愿转学。
   
      其实我也被我的任性吓到,我是为了一位默默偷看了两年的男孩而耍任性的。

      结果妈妈当然是没有被我的泪水感动,我依然还是改变不了“我必须转学”的命运。

      离开这座城市的那天,我的心情犹如世界末日。 我们坐上了汽车,而载家私的小罗里尾随着我们一同奔向了农村。这一趟回婆婆家,路途变得特别遥远,也许我的心依然留在这个地方,我的灵魂也还在那里打转,去到婆婆家的,只是我的躯壳。          


              

      “雨晴,到了咯”


      妈妈把我从梦中唤醒,我揉了双眼,尾随着妈妈走下车。


     这里是森州的其中一个很不起眼的农村,百花村。  

     我听到了刺耳的狗吠声。虽然它脖子拴着绳子,但是依然想使尽全力飞扑过来咬我一口。 


     一只狼狗和狐狸狗混种的小狗,娇小的身形却披着狼狗的毛发颜色,最不可爱的地方是凶得要死。


     全部人为了它,绕个圈才进婆婆家。

     “哎呀,雨晴,又肥了喔!” 婆婆对我说的第一句话居然是这句,我的心灵突然有点觉得受伤了。 


      然后的然后... ...我们在这里住了好几天,过了几天比以前的平凡日子还要更更平凡。

     可悲的是,这里没有我能做的娱乐。


     可喜的是我还有Bibby,它成了我主要的娱乐。
  
     我第一次和狗的亲密接触。


     “Bibby,给你吃。”我把饼干丢了过去,始终和它保持距离。


      Bibby低头嗅了一下,很高傲地走开。


      第二天,我丢了一片面包给它,它还是那副不屑样。


      第三天,我给了他一块炸鸡肉,它马上吃完,然后摇尾摆乞地看着我。


       于是,我们之间的友情是由一块炸鸡肉建立起来。偶尔被婆婆发现我喂食Bibby炸鸡肉,她会拧着我耳朵“讲死也不听,炸鸡肉是人吃的,不是狗吃的,狗应该吃剩饭剩菜。”

     我只好装听懂“哦,我下次不会了。”  

      我比家里的任何一个人更宠爱Bibby。因为我觉得它那双黑溜溜的眼睛精灵到极点,看着我仿佛在对我说话。可爱得,让我好想咬它一口。 

      在离开婆婆视线范围后,我还是继续当那个宠坏Bibby的幕后凶手。 
     
     更坏的是,我带着Bibby偷走,十足旧时公主要偷走出皇宫般。Bibby长年被绑着实在太可怜了。
       
     一路上Bibby使劲地跑呀跑,我也跟在后头只好拼命追呀追。

     它带我到一片绿油油的小山坡。我们站在高原,往下看是一片粉色的花海。花瓣随风飘逸,我还嗅到阵阵幽香。我整个人快要被眼前的花海融化,然后情不自禁走下去了。由于这个山坡不高,所以要走下去并不难。


     我身在花丛里,还是我最爱的粉红色~我以为自己来到了天堂。


     正当我的喜悦快要到达高峰,一把凶悍的女声喝住我了:“喂,你在干嘛?”


     我吓得如惊弓之鸟般跳了上来,然后双手也松开了,狗跑了,但我还没发现。


     她慢慢靠近,我胆怯地往后退,然后两人莫名停下。


     由于高度问题,我必须抬起头看她,感觉自己的高度就输了给她,如果要打架,我肯定是遍体鳞伤那个。

     微风拂煦,花瓣飘逸,落日正圆,两个人像被点了穴在互望。

     这就是我们的第一次相遇,好像演偶像剧般的浪漫,可惜的是对方不是俊男。

     “谁准你进来的?”她好认真,我却很害怕。

     “不好意思,我不知道这是私人地方。”我犹如闯入一个禁地,今天会没命逃出去。

     “请你马上离开。”她连说话都和她表情一致,一样很不屑。

      我连忙点头,转身想离开时候,才发现Bibby已不见了。


    “Bibby呢?糟了!婆婆一定会很生气。”我急得差点哭了出来。


    “Bibby?”


    “嗯,一只褐色狐狸狗。”


    “唐婆婆的狗吗?”


    “对!对!”


    “那我帮你一起找。”


    没想到婆婆和这里的村民感情那么要好。


    “谢谢你。”我感激地流泪了,她还是那个不屑的样子,翻个白眼给我。


    于是,天色也变暗啦,Bibby还是没出现。我们两人又在刚刚那小山坡遇到。


   “要天黑了,你先回去吧。我们明天再找。”高人一等的她说道,疲累已经把她的傲气减去。


   “这样...婆婆会骂我的!”


   “唐婆婆脾气很好,不会太责怪你。其实我也饿得四肢发麻,相信你也一样吧。明天我们一起床就来找,ok?”她反而温柔起来了,令我不禁起了疙瘩。


    “好吧,谢谢。。。”我敢发誓,我的这句话藏着百分百的诚恳,只是你们无法看到。


    “请问...”当我想请问她的高姓大名,但她早已经跑下山坡了,速度还真快呀。       

  日落光芒,粉色花丛,一个高挑女生。这是我眼中的倒影。

     日落尽头,女生消失。

   后来,我忘记了和她约定的第二天早上,但是Bibby
真的回来了,在某个还是漆黑一片的早晨。是我被Bibby刺耳的狗吠声吵醒后发现的,那时被吵醒的,还有婆婆。于是我们两婆孙开始在这漆黑的庭院讨论着Bibby的事情。   

   “Bibby回来了?”我讶异。


   “当然,Bibby不会迷路的。”婆婆说,语气还带着责怪我的成分。

   “我觉得是那天的女生带它回来的。”
 

    婆婆眯起双眼看着我,十分好奇“喔?什么女生?”


   “一个六尺高的女生,皮肤黑黝黝地,头发很飘逸,在一个粉粉的花丛里出现。”


     我把她形容地像个仙女,但婆婆的脸色却不是那么好看,皱着眉似教训非教训地对我说“以后你不准到那个地方去,不准接触这个女生。”


     “为什么?她帮我们找回Bibby。”


     “Bibby是自己回来的。这个小女孩是我的克星,靠近她都没有好运。她出世那天,正是你公公去世当天。而且那天全部菜死掉了,真是坏事成双啊。”


     公公去世和别人的命运什么事呢?难道我失眠了两天、便秘三天,增肥三公斤也因为别人吗?这根本是道听途说。

    “可是她人很好啊。”我故作天真无知的小孩去回应。

     “你懂什么?李相士说她是我命中克星,总之靠近她就没好东西。”婆婆满腔都是命理之说,说得非要让人信服不可,我只好委屈认同。


     “我知道了...”


    那次,是我们第一次相遇,也许是最后一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