Wednesday, 1 December 2010

第一章:百花村

你再次响起,
我再次失落。
那一个荒谬既不现实的诺言,
叫我悲喜交集。
一首《分享》
让人哭中带笑。

     
       在整理房间的时候,收音机播着一首我久违没听到的歌曲。一首歌曲可以唤回种种回忆。有时候文字感动不了我,记忆唤不起我,但歌曲能,它有一种魔力,能把我遗忘的回忆,从歌曲中寻回。

      这一刻,我朝窗口望去,有一架纸飞机出现在窗外,我猜想应该是邻家小孩的纸飞机。

       我的心中,都曾经有过一架纸飞机,纸飞机就像我的幻想空间。

        盼望能像它飞向天空,承载自己,看看脚底下的城市,多渺小。

        盼望它能带自己到想去的地方,带自己去实现自己的梦想。

        年轻唯一的好处,就是能这样地狂想。
         
       当你10岁时候说你想做超人,人家会觉得你很可爱。
          
       当你30岁时候说你想做超人,人家会笑你神经病。

       年少轻狂的时期,都是大家最怀念的,想起时候心里会在发笑。曾几何时,我好像也拥有过这种开心。

       纸飞机飞到了极限,降落在地,打断我的思绪。我继续把橱柜里的东西搬进箱子,就这样我发了很多本日记。我是一个很爱写日记的女生,只是这个嗜好我戒了很久。

       日记本没有像经典的电影里面布满灰尘,只是有点发黄而已。

      翻开它,我犹如一个从失忆里康复的女孩,想起了自己的曾经。曾记何时开心的少年也有过不愉快的时候,因为彼此的幼稚、小气,造成了对彼此之间的伤害。

         故事的开始,就这样好了。
     
    在很久很久以前...汗阿,童话故事吗?


     ok,重头来过,这一次你要留心听,听一个爱情和一个友情的故事,一个关于雨天和晴天的故事。


嗯,开始了,日记第一页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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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        20031018日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晴天 


    扎马尾、蓝裙白衣、鼻梁架着眼镜的青春期。


    我的名字叫作唐雨晴,唐老鸭的唐,雨天的雨,晴天的晴,意思是指雨后天晴。老哥名字雨阳,但是我已经有4年没见过老哥了。中五毕业后,哥哥就径自到新加坡做工,除了家用寄回来之外,人根本没出现过。爸爸每次收到家用,都会用广东话骂老哥:


    “死衰仔。”爸爸说老哥不回家就是不孝。


    我扎着马尾的这个时候,是14岁,是别人说的叛逆期。但是我很乖,我的叛逆时期只是充满了那些粉红色幻想,做个少女本来应有的爱情梦幻。有时候觉得我实在过得太平凡了,我的生活总是重复着每件小事。


   在我埋怨着我的人生总是有规律地重复时候,我的人生展开了第一个转点。


      客厅。


      “我们要搬去和婆婆住。”爸爸说。


       “搬家?!” 脑里头想起了婆婆住的小村子,我就惊讶地叫了。


      我问了为什么,爸爸只说想回去小镇发展。

      在小镇发展,当时只有14岁的我,当然觉得这是个笑话,但是大人的事,我一向不过问。 


      但重点是我要转学,转去那个很闷骚的农村学校。至于搬家的理由,靠近工作地点,又可以免缴租金。


      我犹如晴天霹雳。


     还记得搬家的前两天,妈妈还不断地向邻居们投诉我哭哭啼啼地不愿转学。
   
      其实我也被我的任性吓到,我是为了一位默默偷看了两年的男孩而耍任性的。

      结果妈妈当然是没有被我的泪水感动,我依然还是改变不了“我必须转学”的命运。

      离开这座城市的那天,我的心情犹如世界末日。 我们坐上了汽车,而载家私的小罗里尾随着我们一同奔向了农村。这一趟回婆婆家,路途变得特别遥远,也许我的心依然留在这个地方,我的灵魂也还在那里打转,去到婆婆家的,只是我的躯壳。          


              

      “雨晴,到了咯”


      妈妈把我从梦中唤醒,我揉了双眼,尾随着妈妈走下车。


     这里是森州的其中一个很不起眼的农村,百花村。  

     我听到了刺耳的狗吠声。虽然它脖子拴着绳子,但是依然想使尽全力飞扑过来咬我一口。 


     一只狼狗和狐狸狗混种的小狗,娇小的身形却披着狼狗的毛发颜色,最不可爱的地方是凶得要死。


     全部人为了它,绕个圈才进婆婆家。

     “哎呀,雨晴,又肥了喔!” 婆婆对我说的第一句话居然是这句,我的心灵突然有点觉得受伤了。 


      然后的然后... ...我们在这里住了好几天,过了几天比以前的平凡日子还要更更平凡。

     可悲的是,这里没有我能做的娱乐。


     可喜的是我还有Bibby,它成了我主要的娱乐。
  
     我第一次和狗的亲密接触。


     “Bibby,给你吃。”我把饼干丢了过去,始终和它保持距离。


      Bibby低头嗅了一下,很高傲地走开。


      第二天,我丢了一片面包给它,它还是那副不屑样。


      第三天,我给了他一块炸鸡肉,它马上吃完,然后摇尾摆乞地看着我。


       于是,我们之间的友情是由一块炸鸡肉建立起来。偶尔被婆婆发现我喂食Bibby炸鸡肉,她会拧着我耳朵“讲死也不听,炸鸡肉是人吃的,不是狗吃的,狗应该吃剩饭剩菜。”

     我只好装听懂“哦,我下次不会了。”  

      我比家里的任何一个人更宠爱Bibby。因为我觉得它那双黑溜溜的眼睛精灵到极点,看着我仿佛在对我说话。可爱得,让我好想咬它一口。 

      在离开婆婆视线范围后,我还是继续当那个宠坏Bibby的幕后凶手。 
     
     更坏的是,我带着Bibby偷走,十足旧时公主要偷走出皇宫般。Bibby长年被绑着实在太可怜了。
       
     一路上Bibby使劲地跑呀跑,我也跟在后头只好拼命追呀追。

     它带我到一片绿油油的小山坡。我们站在高原,往下看是一片粉色的花海。花瓣随风飘逸,我还嗅到阵阵幽香。我整个人快要被眼前的花海融化,然后情不自禁走下去了。由于这个山坡不高,所以要走下去并不难。


     我身在花丛里,还是我最爱的粉红色~我以为自己来到了天堂。


     正当我的喜悦快要到达高峰,一把凶悍的女声喝住我了:“喂,你在干嘛?”


     我吓得如惊弓之鸟般跳了上来,然后双手也松开了,狗跑了,但我还没发现。


     她慢慢靠近,我胆怯地往后退,然后两人莫名停下。


     由于高度问题,我必须抬起头看她,感觉自己的高度就输了给她,如果要打架,我肯定是遍体鳞伤那个。

     微风拂煦,花瓣飘逸,落日正圆,两个人像被点了穴在互望。

     这就是我们的第一次相遇,好像演偶像剧般的浪漫,可惜的是对方不是俊男。

     “谁准你进来的?”她好认真,我却很害怕。

     “不好意思,我不知道这是私人地方。”我犹如闯入一个禁地,今天会没命逃出去。

     “请你马上离开。”她连说话都和她表情一致,一样很不屑。

      我连忙点头,转身想离开时候,才发现Bibby已不见了。


    “Bibby呢?糟了!婆婆一定会很生气。”我急得差点哭了出来。


    “Bibby?”


    “嗯,一只褐色狐狸狗。”


    “唐婆婆的狗吗?”


    “对!对!”


    “那我帮你一起找。”


    没想到婆婆和这里的村民感情那么要好。


    “谢谢你。”我感激地流泪了,她还是那个不屑的样子,翻个白眼给我。


    于是,天色也变暗啦,Bibby还是没出现。我们两人又在刚刚那小山坡遇到。


   “要天黑了,你先回去吧。我们明天再找。”高人一等的她说道,疲累已经把她的傲气减去。


   “这样...婆婆会骂我的!”


   “唐婆婆脾气很好,不会太责怪你。其实我也饿得四肢发麻,相信你也一样吧。明天我们一起床就来找,ok?”她反而温柔起来了,令我不禁起了疙瘩。


    “好吧,谢谢。。。”我敢发誓,我的这句话藏着百分百的诚恳,只是你们无法看到。


    “请问...”当我想请问她的高姓大名,但她早已经跑下山坡了,速度还真快呀。       

  日落光芒,粉色花丛,一个高挑女生。这是我眼中的倒影。

     日落尽头,女生消失。

   后来,我忘记了和她约定的第二天早上,但是Bibby
真的回来了,在某个还是漆黑一片的早晨。是我被Bibby刺耳的狗吠声吵醒后发现的,那时被吵醒的,还有婆婆。于是我们两婆孙开始在这漆黑的庭院讨论着Bibby的事情。   

   “Bibby回来了?”我讶异。


   “当然,Bibby不会迷路的。”婆婆说,语气还带着责怪我的成分。

   “我觉得是那天的女生带它回来的。”
 

    婆婆眯起双眼看着我,十分好奇“喔?什么女生?”


   “一个六尺高的女生,皮肤黑黝黝地,头发很飘逸,在一个粉粉的花丛里出现。”


     我把她形容地像个仙女,但婆婆的脸色却不是那么好看,皱着眉似教训非教训地对我说“以后你不准到那个地方去,不准接触这个女生。”


     “为什么?她帮我们找回Bibby。”


     “Bibby是自己回来的。这个小女孩是我的克星,靠近她都没有好运。她出世那天,正是你公公去世当天。而且那天全部菜死掉了,真是坏事成双啊。”


     公公去世和别人的命运什么事呢?难道我失眠了两天、便秘三天,增肥三公斤也因为别人吗?这根本是道听途说。

    “可是她人很好啊。”我故作天真无知的小孩去回应。

     “你懂什么?李相士说她是我命中克星,总之靠近她就没好东西。”婆婆满腔都是命理之说,说得非要让人信服不可,我只好委屈认同。


     “我知道了...”


    那次,是我们第一次相遇,也许是最后一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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